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产学研项目)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4-10-30来源:bt365在线投注

各学院、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4137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组织申报,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批次科技计划项目以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产学研合作项目)为主,包括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8个专题。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专题编号0904)。

(一) 专题内容。

根据国家和广东产业发展的需要,开展产学研合作,研发或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并进行工程化和系统化研究开发,为产业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先进技术、工艺、装备、标准及其技术产品;完善工程中心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工程技术专业科技队伍,创新运行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工程化、配套化的能力;在科研与产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将工程化和系统集成的技术成果向相关行业辐射、转移与扩散,促进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优先支持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的工程中心的建设。

(二) 专题目标及技术经济指标要求。

工程中心以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重大科研成果的进一步研究开发和产业化为任务,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实现集成化、配套化和工程化,成为我省高水平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平台。

1.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对具有市场价值的科研成果进行工程化和集成化研究开发,或消化、吸收引进的先进技术或设备,为产业化规模生产提供成套成熟的先进工艺、技术、标准和装备,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2.开展产学研合作,在同行业或领域中形成领先水平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和一流的工程化试验条件,具备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实现科技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的能力。

(三) 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必须是2011年起获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且认定后未曾获省级财政工程中心建设经费的资助。

2.工程中心在行业或领域中具有综合优势,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技术人才队伍,有较完善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3.工程中心已按计划进度要求开展建设,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建设和研发投入有保障,组织管理体系健全,有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基础,运行状况良好。

(四) 纸件及附件要求。

提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施方案。

(五) 支持方式、强度。

经专家评审择优以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每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 万元经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十二五”规划;符合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符合《省创新协同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2、项目申报必须按照网上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提交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其他附件资料作为专家评审依据材料,由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交,原则上附件材料应能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说明项目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有利条件(如企业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对投资额度大的项目说明资金筹措来源及依据,提供项目执行团队以往完成的科研成果证明等。)

  3、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扶持经费的强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指引。指南中未做特别说明的,原则上研究院所、高校、非营利性机构申请的项目为事前立项,事前拨付经费;企业申请的项目为事前立项、项目完成验收后拨付经费。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同一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5、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项目如获得立项要确保申报书和合同书的内容、指标的一致性,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人的需通过广东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如没有申报账号或已有账号密码遗忘的,请咨询学院科研秘书申请或取回。

2、申报时间

申报人提交到学校(需学院提交)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1128日下午5:00时;

学校推荐至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2014125日下午5:00时。

注:申报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能提交与修改,请各老师注意申报时间节点,提前从系统提交。

四、申报材料报送

各申报人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学校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2份(米黄色虎纹纸胶装,要内封,含附件)送至行政楼912室,报送时间为2014128日下午5:00时。

 

联系人:王敏  王青峰

联系电话:85285430

E-mail: sysjs@scau.edu.cn

                                                          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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