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科函规财字〔2015〕123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组织申报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批次科技计划项目以2016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为主,包括工业高新技术领域、农村科技领域、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领域、省属科研机构改革创新领域、软科学研究领域、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建设与实践领域等7个领域,其中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领域专题三十三为省重点实验室(专题编号:0301),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1、遵循《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有关要求。
2、申报实验室基本要求。
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需研究方向明确,近、中、远期目标清晰,研究内容与已有省重点实验室不重叠,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领军人物:实验室负责人近3年主持(总负责)过一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基础类项目金额250万以上,研发类项目金额500万以上)。实验室学术带头人至少一人应具备院士、长江学者、973首席、国家杰青、省杰青、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等资质。(上述其中一项)。
(2)团队构成: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20人(实验室负责人除外),拥有博士学历比例不少于40%,固定研究团队近3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项目金额1000万元以上。
(3)科研设施:实验室使用场地相对集中,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设备仪器配置总价值2000万元以上。
(4)以往成果:实验室整体科研水平国内先进,具我省特色,代表性成果国内领先。近3年被SCI、EI、ISTP、ISR收录的论文合计不少于30篇或获得授权专利总数不少于10项(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
(5)开放合作:实验室仪器设备提供对外开放服务,实验室应设立开放课题和开放基金,须有实质性的国内外交流合作,有产学研合作机制。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报程序
①项目申报人向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提交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议书,将电子版发送至sysjs@scau.edu.cn,格式见附件4。
②经学校评审后,项目申报人需通过广东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申报,如没有申报账号或者已有账号密码遗忘的,请咨询学院科研秘书申请或取回。
申报完整程序为:
申报人(提交)——学院(提交)——财务处(提交)——科技处(提交)——省科技厅
2、申报时间
①项目建议书提交至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时间为2015年9月2日下午5:00;
②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上,申报人提交至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下午5:00;
③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推荐至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下午5:00;
④各申报人报送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下午5:00,各申报人可通过系统打印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并在学校审核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2份送至行政楼912室。
注意:请申报人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提交和报送材料,申报节点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能提交与修改,建议可提前提交,避免客观原因造成申报失效。
联系人:王敏 夏斌
联系电话:85285430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附件2:2016年度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4: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议书
2015年8月31日 重点实验室建设办公室
附件2:2016年度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申报指南.doc
附件3: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4: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