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层干部日常管理的温馨提示

撰写时间:2017-09-07来源:党委组织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日常管理的若干规定》(华农党发〔201733)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中层干部办理了因私出国()手续,已完成出行返回的,请于915日前将借出的因私出国(境)证照交回党委组织部。

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范围内的中层干部除年度集中报告外,如下列事项之一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事后30日内向党委组织部递交书面报告。

1.本人的婚姻情况;

2.本人持有普通护照以及因私出国的情况;

3.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学习、生活一年以上的情况;

7.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含受聘担任私营企业的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以及在国(境)外的从业情况和职务情况;

8.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三、中层干部需严格执行《bt365在线投注中层干部请假(报备)管理办法》。工作时间离开学校,应按程序提前1天以上在网上办事大厅履行请假手续。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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