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做好审核评估后勤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学校装修、修缮工程项目施工要求如下:
一、12月5日至12月15日期间将不再办理装修修缮工程新开工。
二、12月4日前已按程序办理开工的项目,在12月5月至12月15日期间将暂停施工;有特殊情况的,须向后勤处单独反馈,在保障环境卫生、无施工噪音等条件下再施工。
三、12月7日前完成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建筑材料按要求整齐堆放、施工现场清洗等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后勤处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执行到位,请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后勤处
2017年11月29日